方达的创始合伙人选择去蚂蚁的时候,校长还写了篇下面的文章,认为他留在律所,尤其是留在律师发起一波干互联网公司的运动,比去一家互联网金融企业更有意义。最近蚂蚁的遭遇,我们学院还有人讨论说??,这位合伙人当时的选择现在看是不是对?虽然校长当时认为合伙人没必要去蚂蚁,但是其实只要当时的选择是遵从自己的内心确信,选择啥都行,不能以现在的蚂蚁的情况去度人家当时的选择。
说实话,要是你,你去蚂蚁金服么?uncleleslieunclehome4月16日
看新闻报道,方达创始合伙人宣布离开方达,去了蚂蚁金服。
大家知道,uncle一直以来做海外业务,因为一直和外所打交道,兼之交易额都比较大,所以没在海外业务中用过中国律所和中国律师。这一波全球并购浪潮起来以后,中国的律所和律师境外业务支持能力有了长足的提高,希望未来中国的律所和律师能更多的为中资企业的境外业务提供法律服务。虽然赶上外所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毕竟已经开始在路上了。
所以,对于方达这个创始合伙人离开方达加入蚂蚁金服的选择,就看你怎么看了。正好我也知道的一位华尔街大所的合伙人,就拒绝了某千亿美元估值的最牛独角兽之一的邀约,选择继续干律师。所以,我觉得,无论是继续干律师,还是去公司做法律管理者,都是个人选择,没必要上纲上线的评价。中国这个制度下,我觉得应该有更多的公司法务和外部律师进行双向流动,才能更加促进这个法律共同体的发展。我看有的评论,都有说“传奇”了,不至于,不至于。
而根据报道,蚂蚁金服宣布方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周志峰将于近期正式加入蚂蚁金服,担任该公司首席法务官,负责法律、合规工作。他将向主管法律合规和反洗钱工作的蚂蚁金服高级副总裁陈磊明汇报。
这个陈磊明是谁?你要百度一下就知道,在加入蚂蚁金服之前,陈磊明在美国盛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和中国业务负责人。
所以,这下问题就来了。如果你是一家中国本土可能算得上最牛之一的律所的创始合伙人,然后你加入了一家全球估值最高之一的独角兽公司做首席法务官,向一位曾经是美国牛所的合伙人、现在公司的高级副总裁汇报,你会不会去?
当然,个人的选择就是个人的选择。毕竟干律师和做公司法律工作还是非常不同的两件事儿。新闻上,创始合伙人的新上司陈磊明表示,“蚂蚁金服一直高度重视法务合规工作,周志峰这样的业界资深律师的加入将进一步加强我们的法务合规力量,助力公司在全球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服务好全球消费者和小微企业。”
从换工作的几个角度看,有几个问题是需要弄清楚的:
第一、这个首席法务官的职务在蚂蚁金服有没有进入管理层?是不是副总裁级别?我看了一下蚂蚁金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