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如何看待3万司机因“不礼让行人”而受罚_深圳新闻_最全最迅速的深圳资讯—深圳新闻
深圳交警近日出动警力组成1000个整治组上路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同时在全市1000个点位利用1000个摄像头抓拍——这是深圳开展礼让斑马线系列行动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整治。近一年半来,已有超过3万名司机因“不礼让行人”受到处罚。
经常步行出门的朋友或许已经感受到一些变化。在深圳,不少机动车见到前方有行人会自觉放慢车速,有时甚至会出现行人和机动车都等着对方先过的场景。这样的场景让人感觉很温馨,被礼让的行人会因受到尊重而喜悦,礼让行人的驾驶者也可能因为一个感激的眼神而快乐。而在此前,人们见到更多的则是车辆行人互不相让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已确立“行人优先”原则,但长久以来,这一原则却几乎形同虚设。在不少机动车驾驶者眼中,只要没违规,这车想怎么开就可以怎么开,至于经过斑马线礼不礼让行人则全凭心情:礼让了是高风亮节,不礼让也无可厚非。这样的看法似乎也说得通,但“礼让行人”原则的确立,以及深圳对于不礼让行为的强力整治,都在讲述和强调城市交通当以“人”为尺度的逻辑。
这样的逻辑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早已经成为常识。譬如德国规定,当行人正在或将要穿越斑马线的时候,车辆要停驶或低速行驶,等待行人过去;车辆要拐弯时,如果车辆和行人都是绿灯,一定要让行人先过。在德国人看来,解决现代交通中的利益冲突,首要的是要考虑弱势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利益。如果行人不能方便地过马路,他们肯定会无规则地横穿马路;如果非机动车道被占用,自行车、行人必然要与机动车争道。“车是可以修复的,而人是无法修复的”,更成为德国人共识。从这些有关交通的认识和理念中不难发现,“人”被摆放在了最核心的位置。